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检验,农业环境检验测试。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研究。承担农产品绿色生产,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等服务工作。
我单位作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一是全县情况。2024年全县“”认证企业11家,产品数29个,认证面积39486.32亩,生猪6000头,肉牛500头,产量84678.8。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3家,产品7个,面积13700亩(蔬菜),生猪6000头,肉牛500头,产量58923.4吨;绿色食品认证企业8家,产品数22个,产量24785.4吨,面积25786.32亩(蔬菜4010亩、茶叶5970.7亩、红糖(甘蔗)14500亩、柠檬518亩、澳洲坚果559.4亩、绿山久宝蜜柚228.22亩)。
二是认证情况。快速推进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及特质农产品申报认证监督管理力度,年任务数新认证(登记)产品10个以上,2024年完成情况如下:1.完成产品认证情况。完成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家(昌宁绿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品数1个(绿山久宝蜜柚),认证面积228.22亩,产量510吨。于1月8日获得证书。2.正在组织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情况。已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正在组织申报材料,企业3家,产品数12个,认证面积:5400亩,产量9954吨;分别为:云南华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产品9个(辣椒、茄子、西红柿、西葫芦、苦瓜、豌豆、油麦菜、香菜、菠菜、白菜花),面积3300亩(辣椒660亩、茄子280亩、西红柿610亩、西葫芦330亩、苦瓜320亩、豌豆510亩、油麦菜160亩、香菜200亩、菠菜230亩),产量8704吨(辣椒1980吨、茄子700吨、西红柿2440吨、西葫芦1320吨、苦瓜960吨、豌豆918吨、油麦菜128吨、香菜120吨、菠菜138吨;云南生机湾农业有限公司,产品1个,甜笋(芒东山云甜一号),面积600亩,产量500吨。云南故事农业科学技术有限企业,产品2个(勐统红米、白鹭乡大米),面积:1500亩,产量750吨。
三是严格落实“三品一标”监管工作。1.2024年年检工作。我县涉及7家企业主体年检,计划于11月中旬全面完成市级年度检查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并协助各企业主体开展好产品采样、送检及材料的初审工作。2.开展绿色食品续展企业产地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绿色食品持续获证5年以上且将于2025年证书到期的企业2家,分别为:云南省昌宁县尼诺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尼诺绿茶等3个产品,面积3000亩;昌宁县红庆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味红糖等4个产品,产地面积14500亩,已于7月15日全面结束。3.绿色优质农产品获证产品抽检工作。组织好省级指定的获证企业配合承检机构开展好产品抽检工作,指定企业为昌宁县江弘肉牛养殖有限公司,已于9月初全面完成现场抽检采样工作。4.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辖区内持证的企业签订《昌宁县年度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等相关工作。5.统计上报工作。积极完成认证情况、获证产品收获期(上市期)及重点产品的梳理等督促指导及统计上报工作。
一是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任务500个,完成500个,合格498个,合格率99%;二是省级专项检测抽样任务42个(蔬菜26个,水果16个),完成42个,完成率100%;三是州(市)级例行监测1.8批次/千人抽样任务387个,完成387个,完成率100%。
一是按照“一地块一措施”的原则,全县已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指标29980.48亩(1269个地块),完成率100%。其中:安全利用类29924.88亩,严格管控类55.60亩;二是完成受污染区域农产品种植情况调查工作;三是按质、按时完成协同监测21个点位农产品采样送检工作;四是完成全县第二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边界核实及报送工作。
全县薇甘菊累计发生点36个,累计发生面积846.1亩。目前,累计恢复7个发生点,恢复面积720.6亩,未恢复29个发生点,未恢复面积125.6亩(连续三年未生长薇甘菊才能定性为生态恢复)。年举办培训会议2场次,培训人员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印发昌宁县2024年薇甘菊防治工作方案,投入防治资金3.5万元,计划防除3次,防除面积达376.5亩。目前已完成防除2次,防除效果达95%,危害控制程度在5%以内,全面完成防除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站干部职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完成2024年度安全生产等综合工作目标管理的学习和责任书签订。三是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四是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五是按时完成报送各项报表、业务数据。
(一)强化保障,主动作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抽调县农业农村局有关技术专家组成指导组,负责全县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指导服务,多层次全方位建立健全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落地落实的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统筹推进。2024年以来,昌宁县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明确工作目标和思路。印发了《昌宁县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昌宁县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技术路径,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2.抓实耕地质量和农产品监测。开展耕地长期定位监测和农产品专项监测,建立农产品抽检台账,并对监测数据来进行定期分析研判,评估有关技术措施效果,不断调整优化耕地安全利用方法路径,最大限度管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3.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有关技术工作人员对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4.扎实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组织并且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2场次,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得到一定效果提升,提高了服务的质量,赢得了农户的满意度。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全县受污染耕地图斑多,电子档案录入量大,特编写JavaScript语言小程序,充分地解决了录入繁琐和图片插入不规范的问题,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1234.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1175.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营收;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另外的收入59.45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833.72元,增长9.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774.27元,增长9.7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营收;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另外的收入增加59.45元,增长0%。
1.工资福利收入1451961.67元,比上年增加37526.32元。其中:基本工资537567元,比上年增加48193元;津贴69555元,比上年减少540元;奖金42267元,比上年减少2191元;绩效工资531338元,比上年增加26811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16.16元,比上年增加3794.56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17.84元,比上年减少60507.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4元,比去年减少479.11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87410.29元,比去年增加13192.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955.48元,比去年增增加9251.52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4年调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2024年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有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虚账利息和个人账户记实收入比2023年职业年金记实收入减少。
2.商品服务费收入146634.70元,比上年增加55263.66元,原因是2024年预存公务用车用油及ETC过路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79元,比上年增加71757元,原因是2024年调资(增资)及补发2023年未付完的生活补助。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723948.08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215.37元,占总支出的93.46%;项目支出112732.71元,占总支出的6.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4546.98元,增长10.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514.40元,增长5.95%;项目支出增加74032.58元,增长191.3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根本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1451961.67元,比上年增加37526.32元。其中:基本工资537567元,比上年增加48193元;津贴69555元,比上年减少540元;奖金42267元,比上年减少2191元;绩效工资531338元,比上年增加26811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16.16元,比上年增加3794.56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17.84元,比上年减少60507.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4元,比去年减少479.11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87410.29元,比去年增加13192.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955.48元,比去年增增加9251.52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4年调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2024年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减少的原因:2024年有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虚账利息和个人账户记实收入比2023年职业年金记实收入减少。
2.商品服务费收入159407.41元,比上年增加55263.66元,原因是2024年预存公务用车用油及ETC过路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79元,比上年增加71757元,原因是2024年调资(增资)及续付2023年未付完的生活补助。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1611215.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4540.67元,占基本支出的97.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74.70元,占基本支出的2.90%。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732.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经费项目经费10000元,大多数都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昌宁县“厕所革命”开展工作的经费项目经费10000元,大多数都用在农村“厕所革命”检查、验收等工作。
2024年农业科学技术教育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5600元,大多数都用在昌宁县薇甘菊防控工作。
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4360元,大多数都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防控工作。
单位往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2772.71元,大多数都用在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工作。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175.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相比增加151774.27元,增长9.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1%。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2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7%。大多数都用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16.16元,职业年金7117.8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元,抚恤金69409元,生活补助423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根本原因一是2024年续付2023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付完部分;二是2024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70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6%。大多数都用在事业单位医疗补助88194.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955.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5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根本原因是2024年续付2023年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未付完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2923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8%,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3%。大多数都用在基本工资支出537567.00元、津贴支出69555.00元、奖金支出42267.00元、绩效工资支出53133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478.10元、商品服务经费145034.7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9489.40元、水费支出1160.90元、电费支出2519.90元、邮电费支出7834.00元、差旅费支出16518.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7622.00元、、维修(护)费9700.00元、培训费1400.00元、劳务费210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67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根本原因一是2024年调资;二是2024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别的地方(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一致,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大多数都用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工作、乡镇来本单位办理业务以及检测站“双认证”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资产总额1320272.81元,其中,流动资产27877.57元,固定资产1292395.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非货币性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3880.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145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9565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有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附件【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13.xls】